关于举办造价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(第四期)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1-05-19   文章来源: 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

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(建设局),省直有关单位
    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)、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》(中价协[2007]025号)、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《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》(鲁建执注字〔2003154号)及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》(鲁建执注字〔200942号)文件精神,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,经研究自201168日起对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必修学时要求者,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(第四期)培训班。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培训内容

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;
    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(二)
    3
建设工程索赔
    4
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
    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原理和方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培训时间、地点 

  报到地点:山东省勘察设计教育培训中心(长岛县长山路33号);宾馆于报到当日,全天在长岛码头接站; 

培训时间:6861468报到;
    宾馆联系电话:0535-321259518660508318,联系人:孔庆超  

注册中心电话:0531-87087272
   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:0531-8708726187034325
    注册中心网址:www.ljzc.net 
    三、注意事项
    1、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,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,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。对达不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及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人员,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。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、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执业手册,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,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,用于办理执业手册。严禁冒名顶替参加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    3、培训时交纳资料费230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170/人、天)。
    四、参训人员:名单附后,共161人。    

 

附件:

1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(第四期)日程安排
    2、造价工程师继继续教育必修课(第四期)培训人员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五月十日

 

 

 

附件1

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

(第四期)日 程 安 排

 

 

培训内容

授课人

68

报 到

会务组报到处

69

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(二)

山东科技大学

孙凌志 教授

610

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原理和方法

山东经济学院   

 李德荃 教授

611

建设工程索赔

青岛理工大学

杨松森 教授

612

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

节能相关知识

山东建筑大学

姜卫杰 教授

613

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

山东建筑大学

邢莉燕 教授

614

上午

测试、颁发结业证书

会 务 组

     上课地点:二楼报告厅

   上课时间:上午8:30-11:30    下午13:30-17:30

  就餐地点:大餐厅

     就餐时间:早餐7:30   午餐11:50   晚餐17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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