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恢复受理部分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2-10-18   文章来源: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有关单位:

  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,自即日起恢复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、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报部审批事项的申请。

  报部申请事项的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核查,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市[2012]36号)的要求执行。

   
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
2012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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