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各有关监理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47号),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,根据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(建市监函〔2006〕62号)的要求,依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《关于公布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》(中建监协字〔2008〕15号)和《关于公布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通知》(中建监协字〔2008〕28号),中电建协拟于11月下旬在青岛市举办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专业
电力工程
二、培训对象
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师执业资格,并已注册的监理工程师。
三、培训方式
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,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、案例及热点问题共同研讨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培训教材
采用全国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《电力工程》(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,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)。
五、培训费用
电力工程选修课培训费600元;必修课加电力工程选修课培训费1200元。费用含报名费、考试费、教材费、资料费、文具费、场地费、设施使用费等。
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用自理。
六、培训班时间及地点
培训时间:2012年11月19日报到,11月20日至24日培训
培训地点:青岛华能宾馆(青岛市南区安徽路2号栈桥对面)
七、培训管理机构及培训学校
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
联系人:徐 文 电 话:010-63414338
杨 棨 手 机:13951653076
山东鲁电工程管理培训学校
联系人:张玉龙 电 话:0531-85182713
手 机: 18660795807 传 真:0531-85182713
邮 箱:15165060906@163.com
八、其它
各单位统一填写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参培人员信息回执表》(见附件),请于2012年11月12日前用电子文件报送山东鲁电工程管理培训学校邮箱。
附件: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参培人员信息回执表
二O一二年十月 |
各有关监理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47号),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,根据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(建市监函〔2006〕62号)的要求,依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《关于公布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》(中建监协字〔2008〕15号)和《关于公布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通知》(中建监协字〔2008〕28号),中电建协拟于11月下旬在青岛市举办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专业
电力工程
二、培训对象
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师执业资格,并已注册的监理工程师。
三、培训方式
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,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、案例及热点问题共同研讨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培训教材
采用全国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《电力工程》(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,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)。
五、培训费用
电力工程选修课培训费600元;必修课加电力工程选修课培训费1200元。费用含报名费、考试费、教材费、资料费、文具费、场地费、设施使用费等。
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用自理。
六、培训班时间及地点
培训时间:2012年11月19日报到,11月20日至24日培训
培训地点:青岛华能宾馆(青岛市南区安徽路2号栈桥对面)
七、培训管理机构及培训学校
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
联系人:徐 文 电 话:010-63414338
杨 棨 手 机:13951653076
山东鲁电工程管理培训学校
联系人:张玉龙 电 话:0531-85182713
手 机: 18660795807 传 真:0531-85182713
邮 箱:15165060906@163.com
八、其它
各单位统一填写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参培人员信息回执表》(见附件),请于2012年11月12日前用电子文件报送山东鲁电工程管理培训学校邮箱。
附件: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参培人员信息回执表